原住民族發展中心首頁

 

 

 

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族發展中心設置辦法草案

   

第一條

本校為維護發展原住民族文化,培育原住民族競 爭力, 並促進原住民族發展,特設立原住民族發展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
第二條

本中心職掌與任務如下:

  .辦理原住民族相關研究、訓練及服務等事項。

  .蒐集、編譯、出版原住民族相關資訊事項。

  .提供 學術服 務及政策諮詢與評估事項。

  .促進原住民族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事項。

  .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發展、研習及推廣教育事項。

第三條

本中心為促進業務發展, 得 設「原住民族發展中心諮詢委員會」,負責審議本中心重大業務計劃及評議本中心年度績效,以及決議其他有關推動原住民族發展及推廣教育等重大事項。

第四條
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校長就原住民民族學院具相關背景教師聘兼之,主任承校長之命,綜理本中心業務。

第五條

本中心得依業務需要分設研究資料組及推廣教育組,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。本中心人員之任用,得視業務需要,優先聘用具相當資格或具專業之原住民各族群人士。

第六條

本中心辦理各類研習班別,學員於進修、研習期滿,經考核及格者,得依相關法令頒發學分証明書、結業証書或研習証明。

第七條

本中心推動業務所需經費,由中心向各公私立相關機關和單位爭取支應。本中心於年度開始應提出年度業務計劃,向有關單位申請,年度經費若有節餘,得由本中心統籌運用。

第八條

本中心有關人事、會計及總務等事項,由本校人事室、會計室及總務處兼理之。

第九條

本中心有關其他事項,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

 

 

國立東華大學 原住民民族學院


國立東華大學
原住民族發展中心
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
Center of Indigenous Development
校址:974花蓮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
電話:03-8635000轉5851-4  傳真:03-863585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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